事业编之间可以互相调动吗

事业编制人员之间确实可以互相调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以下是调动的基本条件和步骤:
1. 编制限额 :人员调动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调入单位必须有空编。
2. 资格条件 :调动人员需要具备拟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行业资格准入要求等。
3. 调动程序 :
接收单位同意并接收调出人员,且有空编。
调出和调入单位双方同意,并可能需要经过上级部门或编委会的审议通过。
办理调动手续,包括提交相关材料如“事业单位人员商调表”等。
4. 异地调动 :异地调动的难度较大,通常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等。
5. 劳动合同变更 :如果单位未经本人同意强行调离岗位,可能构成劳动合同的变更,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6. 聘用制人员 :属于聘用制的事业编制人员,调动时可能需要取得本人同意。
请注意,调动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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