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成立条件和生效条件不同 :
合同成立 :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形成合意,通常不涉及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 :是指合同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并产生当事人期望的法律后果。
2. 法律意义不同 :
合同成立 :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有广泛的自主权,合同是否成立主要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判断。
合同生效 :体现的是国家干预原则,即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包括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以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3. 作用的阶段不同 :
合同成立 :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内容所反映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
合同生效 :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和依据。
4. 责任形式不同 :
合同成立 :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 :当事人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5. 赔偿范围不同 :
合同成立 :通常涉及的是因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过失导致的损失。
合同生效 :涉及的是因违反合同条款导致的损失。
简而言之,合同的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而合同的生效是合同订立完成后,合同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状态。合同成立不一定意味着合同生效,因为合同可能因不符合法定生效要件而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吗?
如何判断合同是否生效?



